《盘锦市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6-10 浏览次数:914

现就《盘锦市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天行在线(中国)普通高中招生相关要求,普通高中招生一是要实现属地招生。地处县域的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二是完善指标到校政策2025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比例不低于60%。市教育局结合盘锦实际,制定了《盘锦市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市各普通高中招生的范围、分配至各县区的招生人数,对录取相关内容和社会报考类考生进行了界定说明,共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招生分配方案。对全市12所公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指标分配办法以及录取原则进行说明。

第二部分:录取相关说明。设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明确市高中、辽油一高的指标到校计划在录取时的相关规则,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进行了界定,并对中考总成绩相同时,规定了录取的先后顺序

第三部分:天行在线(中国)社会报考类考生的说明。对什么是社会报考类考生进行了界定,并对社会报考类考生的录取进行了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要求。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政策宣传上提出要求。

三、相比2024年中考招生政策的调整内容

1.增加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全市普通高中新增招生计划500人,其中盘锦市高级中学新增90人,大洼区高级中学新增500人,民办普通高中缩减90人。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增加约11%,更多的初中毕业生有机会进入到普通高中就读。

2.贯彻落实属地招生政策

一是增加盘山县高级中学面向盘山县域内初中学校招生的人数;二是大洼区高级中学新增招生计划主要面向大洼区域内初中学校。更多的农村地区学生可在家门口就读优质普通高中。

3.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比例增加

全市五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市高中、市辽东湾高中、辽油一高、辽油二高、盘山县高)指标到校比例由最低的50%调整至60%,增加薄弱初中学校学生升学机率。

四、其他说明

《实施方案广泛征求各县区教育局、各普通高中的意见和建议,并依据反馈意见制定文件。

盘锦市教育局

2025610

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问题解答:

1.文件中的局直属学校都包括哪些学校?

答:局直属指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学校,文件中的局直属学校包括盘锦市魏书生中学、新兴逸夫中学、盘锦市育才学校和盘锦光正实验学校。

2.文件中的兴隆台区原辽河油田所属学校都包括哪些学校?

答:兴隆台区原辽河油田所属学校2016年原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与兴隆台区教育局整合后,由原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管理的学校以及在原辽河油田学区新建的学校,文件中的兴隆台区原辽河油田所属学校包括辽河油田实验中学、辽河油田实验中学分校、兴隆台区钻井中学(原辽河油田兴隆台第一初级中学)、兴隆台区物探中学(原辽河油田兴隆台第二初级中学)、兴隆台区兴油中学(原辽河油田渤海第一初级中学)、兴隆台区曙采学校(原辽河油田曙光第二初级中学)、兴隆台区欢采学校(原辽河油田欢喜岭第二初级中学)、兴隆台区锦采学校(原辽河油田锦采中学)、兴隆台区沈采学校(原辽河油田沈采中学)、兴隆台区高采学校(原辽河油田高采学校)、兴隆台区康桥中学共计11所初中。

3.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是否还有油地互招的说法?

答:油地互招是2019年之前实施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主要内容为盘锦市高级中学招生计划的5%面向原辽河油田所属学校考生;辽河油田第一高级中学招生计划的5%面向原兴隆台区地方学校、双台子区、大洼区和盘山县的地方学校考生。

2020年起,该项政策进行了调整,盘锦市高级中学招生计划的20%面向全市考生,辽河油田第一高级中学招生计划的15%面向全市考生。

2024年起,为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天行在线(中国)县域属地招生要求,再次调整为盘锦市高级中学招生计划的20%面向局直属学校、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考生;辽河油田第一高级中学招生计划的15%面向局直属、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考生。

2025年,盘锦市高级中学面向局直属学校、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招生人数明确为200人。辽河油田第一高级中学面向局直属、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招生人数明确为150人。与2024年相比,两校的统招生范围与人数保持一致。

4.盘山县考生是否能报考盘锦市高级中学?

答: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的属地招生政策和县域普通高中提升计划,自2024年起,城区的普通高中不再面向县域初中招生,因此,盘山县考生不能报考盘锦市高级中学。

盘锦市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链接:/2025_06/10_15/content-523799.html

主办单位:盘锦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18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10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8号

联系电话:0427-2825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