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教育局天行在线(中国)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12-18 浏览次数:23

2025年,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教育厅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将法治建设贯穿教育改革发展全过程,持续提升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办学水平,为教育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1.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重大法治事项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招生考试、校园安全、校外培训治理等重点工作中强化法治引领,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推进。建立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素养和依法治校能力作为干部考核、学校评价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2.深化法治思想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专家辅导等形式,推动领导班子带头学、深入学,今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1次、会前学法3次,实现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健全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将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通过线上学习平台、专题培训班、案例分析会等形式,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常态化法治学习,全年累计开展各类法治培训6次,覆盖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不断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效能

1.优化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对涉及教育发展全局、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如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招生政策调整等,均开展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所有重大决策事项提交会议研究前,均由学校安全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2.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持续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梳理优化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行政权力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统一交由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时更新行政权力事项信息,实现审批事项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全覆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3.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执法公示目录、全过程记录操作规范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专题培训60课时,现有执法资格人员19名,行政执法证持有率达100%。聚焦教育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其中在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方面,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17人次,检查培训机构593家次,重点查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超时段收费等突出问题。

三、聚焦立德树人,深化法治教育实践

1.完善法治教育体系。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大中小幼相衔接、校内校外相结合的法治教育体系,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确保法治教育课时充足。学前教育阶段通过游戏、故事等形式开展法治启蒙教育;小学阶段重点培养学生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初中阶段侧重宪法、民事权利等法律知识普及;高中阶段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培养;职业学校突出与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形成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的法治教育格局。创新法治教育教学方法,采用案例教学、情境模拟、模拟法庭等形式,增强法治教育的趣味性和实效性,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

2.强化法治副校长效能。深化法治副校长选聘管理工作,优化法治副校长队伍结构,面向公检法司等部门选聘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每所学校配备1-3名,共292名。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考核机制,将履职情况纳入学校法治建设考核,推动法治副校长深度参与学校法治教育、学生保护、纠纷调解等工作。今年以来,法治副校长为全市师生开展防校园欺凌、防性侵、交通法规、毒品预防等各种类型的法治教育讲座1000余课时。

3.丰富法治宣传载体。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教育系统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各学校普法职责,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围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法治宣传教育周”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普法活动,通过法治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打造线上线下普法平台,充分利用教育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推送法律知识、典型案例等普法内容;加强校园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法治教室等载体,让法治文化融入校园环境。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组织法治副校长、普法志愿者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普法宣讲,同时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渠道,向家长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构建家校社协同普法格局。

四、聚焦重点领域,提升法治治理效能

1.深化依法治校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制定依法治校评价标准,指导学校建立健全章程、管理制度等,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决策程序和管理行为。加强学校制度建设,指导学校梳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强化学校安全法治管理,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学生欺凌防治、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治教育和管理,全年联合多部门开展4轮全覆盖式校园安全大检查,市级排查出安全隐患171处,已全部整改到位,全力保障师生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安全。推进校务公开,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收费标准、财务收支等重点信息,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学校治理透明度。

2.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建立校园欺凌排查报告、调查处置等制度,开展校园欺凌专题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校园欺凌行为。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法治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建立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和辅导,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联合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和司法保护,全年协助解决未成年人法律问题若干,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3.规范校外培训治理。坚持依法治理校外培训乱象,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健全校外培训监管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培训材料“双审核”制度,对全市285家机构建立“一机构一档案”,采用“专家组+人工智能”双轨审核模式,对培训材料编写、审核、选用、备案全流程实施外部监管。动态完善从业人员准入核验机制,对新增人员的教师资格、专业背景、无犯罪记录等开展“穿透式”审查,752名从业人员通过审核并在全国校外培训监管平台公示。开展校外培训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维护家长和学生合法权益。

五、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更高要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学校法治教育形式较为单一,与学生生活实际结合不够紧密;二是行政执法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与复杂执法场景需求仍有差距;三是部门协同治理机制仍需完善,教育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的常态化、长效化有待加强。

六、2026年工作计划

1.持续深化法治思想引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持续加强领导班子、机关干部和学校教职工法治学习培训,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将法治学习与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不断提升全体教育工作者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2.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决策合法性审查,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大对教育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正义。

3.提升行政执法和监督效能。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执法案例研讨和实战演练,提高重点领域执法精准度。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持续深化校外培训治理,完善长效监管体系。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畅通监督渠道,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4.创新推进法治教育工作。深化大中小幼一体化法治教育体系建设,创新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开发更多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的法治教育资源。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提升法治教育实效。整合家校社法治资源,构建协同普法格局,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法治教育品牌活动,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

5.完善协同治理工作格局。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校园安全等协同工作机制。畅通社会参与渠道,鼓励家长、专家、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法治建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教育法治治理格局。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正视存在的问题不足,补齐工作短板,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主办单位:盘锦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18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10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8号

联系电话:0427-2825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