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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市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5-12-16 浏览次数:175

亲爱的考生朋友:

你们好!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即将开考,依据教育部、辽宁省2026年研考工作统一部署,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保障考试安全有序,市招考委现就考试相关要求向全体考生进行郑重告知与提醒。

研考是国家教育招生选拔的重要环节,诚信应考是每位考生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遵守考试纪律的基本底线。为落实上级最新工作要求,现就考试纪律与规范重申如下:

1.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各类作弊行为。考生须全面知悉并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场规则》等规定,服从监考人员全程管理。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抄袭、传递答案、替考、携带作弊器材等,一经查实,将依规取消考试成绩、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相关记录将对个人升学、就业等产生终身负面影响。

2.严格执行入场规定,配合考务流程。考生须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行安检;进入考点封闭管理区域时须主动出示身份证、准考证,配合完成身份核验与安检,无有效证件或不配合安检者,一律不得入场。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3.严格管控携带物品,杜绝违规风险。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蓝牙耳机等任何电子通信设备进入考点封闭管理区域,一经带入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违规处理。考生仅可携带考试必备文具,且须用透明文具袋统一盛装;严禁携带书籍、复习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生的背包、手提包、行李箱等物品,需提前处理好或放置在手机保管处,不得带入考点封闭管理区域。

考试前三天,考生可通过“辽宁研考”微信小程序查询考场分布情况,查询考点示意图,了解考试楼宇分布等更多考试信息。

考试安全关乎教育公平,也关乎每位考生的切身权益。请全体考生提高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自觉抵制考试违规违法行为,以合规应考、诚信应考的态度完成本次考试。

最后,祝大家考试顺利并取得理想成绩!

 

盘锦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