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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预算公开
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年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天行在线(中国)印发《辽宁省财政厅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辽财办发〔2020〕10号)
正文内容
第二部分 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教学指导工作;对全市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校长进行继续教育;为中小学教师开展校本培训提供指导和服务,指导中小学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学习和研究,推动中小学开展教改实验,持续提高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承担全市基础教育及新课程、教材教法培训等。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隶属于盘锦市教育局,是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级次为“市级”。
人员情况:编制数为62人,年初实有人数为48人,上年年初实有人数50人,较上年减少2人,原因是退休2人。
第三部分 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906.7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6.72万元;
(二)支出预算906.7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836.85万元;
2.项目支出69.87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69.87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51.7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2人及项目支出中培训经费减少20万元。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我部门(单位)本年度无此类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单位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6.1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29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2025年退休2人, 2025年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主要包括:办公费7.54万元、印刷费2万元、手续费0.3万元、邮电费2.77万元、维修维护费0.6万元,差旅费2万元、劳务费1.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万元,水费1.44万元、电费3.78万元、取暖费18.09万元、工会经费9.3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我部门(单位)本年度无此类资金。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我部门(单位)本年度无此类资金。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部门(单位)本年度无此类资金。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2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2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69.87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